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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资委加强“三个建设” 建设和谐国资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14

  今年,青岛国资委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三个建设”,优化国资发展软环境,确保国资系统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全面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企业党建“强基工程”考核,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党风建设,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新的五年规划的制定实施,切实抓好领导作风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完善劳动用工与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相应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年薪。妥善解决职工困难,统筹做好破产、关闭企业后续遗留问题。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畅通职工群众信访渠道,强化预警和应急机制。

  三是加强机关建设。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瞒、治拖”的工作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机关干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与改革创新的能力。继续开展 “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积极学习先进省市经验,逐项工作对标,制定追赶措施。认真做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厉行节约的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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