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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辅导活动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2-10

  12月3日,苏州国资委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辅导”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综合运用识别、分析、评估等技术手段,对企业现存的以及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价诊断,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整体解决方案,促进企业健康运营。

  辅导邀请了江苏正华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题讲授合同法律风险、政府投资项目公司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的常见表现形态及其防控措施、当前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新的关注点及对策建议等,并重点介绍了企业法律风险的体检工作,包括体检项目内容安排、体检方法选取、体检报告出具、整改建议的提出及落实等。

  苏州国资委领导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要重点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经济类法律和国务院91号令、192号令、378号令等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二要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有条件的企业在制度建设上更要先行一步,向企业法律顾问兼具司法职业资格的更高层次升级。三要排查企业法律风险点。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律风险点的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放在事关企业发展的重大经济事项和关键环节上,如对外合资合作、兼并重组、重大产权转让、担保抵押、企业上市等等。同时,从长远发展角度,要逐步将企业法律风险体检工作常态化,定期排查风险点,及时通过制度建设、瑕疵弥补、错误纠正等途径进行管控,堵住漏洞,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要加强沟通协调。集团公司遇有相关的法律问题,要及时通报苏州国资委,必要时苏州国资委可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二级及以下企业遇有相关的法律问题,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取得集团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不同企业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特别是企业成功规避法律风险、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经验,要多总结,多交流,多推广,共同织就苏州市属国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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