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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国资委“双目标考核”日臻完善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1-27

  日前,昌市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工作推进会,在进一步完善“双目标考核”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与出资企业分别签订第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

  所谓“双目标考核模式”,就是对所考核企业均制定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并根据企业经营性质明确考核权重。实化量化考核标准和指标,以特定标准进行评级、评价。在具体实施中,一是准确把握考核目的。从2009年开始,即在出资企业中全面增加了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所有企业的考核都分为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两部分。工作目标以国有企业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政府工作目标为主,使企业在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意图,强化市属国有经济的带动力方面导向与责任更加明确。经营目标则仍以效益指标为主,要求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增强资本收益回报意识。二是有的放矢,细化实化考核方式及指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涵盖化工、生物、金融、交通、物流、服务等多个门类和行业,相互没有关联和可比性。近年来,为科学实施考核,逐步由过去的只考核重点企业发展到考核全部企业,由过去的只专注经营目标转变到既考核经营目标也考核工作目标,并根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和不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考核权重,大大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三是制定细则,注重考核的准确性。经营业绩考核涉及绩效考核的计分,在业绩考核办法中已有明确的界定。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如何考核,怎样量化从而科学的计分,是具体操作中的一个难点。市国资委在实际工作中科学分析,总结出了“双百分”的计分办法。即将工作目标的计分办法与原经营效益指标的计分办法相衔接配套,将工作目标的考核结果逐项打分,基本分也为100分,在完成情况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区间为80-120分,再乘以权重计入考核总分。实现了工作目标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都将影响考核等级的目的,并将两类目标的考核综合后直接与薪酬挂钩,从而大大提高了业绩考核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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