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山东国资委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7-10

  多年实践证明,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聘的市场化,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有利于企业健康长远发展。为了加快推进山东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工作,规范竞争性选聘工作流程,省国资委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工作的通知》,对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具体指导。

  一是努力推进竞争性选聘常态化。选拔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坚持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加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工作力度,探索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有效方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选拔中层及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积极采取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的方式。新录用一般经营管理人员,原则上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是努力推进选聘过程规范化。研究制订了《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指南》、《省管企业竞争性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经验,对竞争性选聘的主要工作步骤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选聘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选聘职位、任职条件、职位职责与要求、选拔程序、薪酬待遇、考核办法等,自觉接受本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选聘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是努力推进日常管理契约化。制订了《省管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聘用协议(参考样本)》,鼓励企业对通过竞争性选聘产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逐步建立从准入、选聘、激励到退出的制度体系,实现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契约化管理。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对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达到聘用协议约定的工作目标,或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依照聘用协议解聘,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