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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全面实现法制工作三年目标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6-1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加强公司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全面实现了2009至2011年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夯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基础。设置了专职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本部设有证券法律部,专司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各子公司也有一批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管理的人员,已有5人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其中公司总法律顾问也于2010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二是大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执行环境。湖北能源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各自的权限范围和议事程序。对重大经营决策按照审批权限大小,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分级审批,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均要求独立董事提出专门意见,形成了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制度体系和执行环境。加强了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人、管事、管资产”具体事务的监督与指导,加大了管理力度,提高了集团管控效率。

  三是全面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依法经营管理的合规文化。明确了总法律顾问参加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的权限,并以法律部门为主体制定对外投资、担保等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营决策权限和程序,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清理了公司成立以来发布的制度132项,其中新增和修订规章制度37项,全由法律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类制度就有30项。公司签订的166项经济合同全部经过法律部门审核会签,法律部门全程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工作,有效防范了企业法律风险。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除了组织公司董事、高管参加上市公司专门培训外,还利用组织集团系统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机会,聘请专家讲课,使企业管理人员系统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同时,结合中心组学习、职工业务培训、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安排了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学习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2011年,湖北能源集团又被评为全省“法律六进”活动先进集体,荣获“学法用法先进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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