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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资委与所出资企业签订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文章来源:石家庄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4-23

  4月18日,石家庄市国资委与12户监管企业签订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11-2013年任期考核责任书,并与13户企业签订2012年度备案考核责任书,明确了2012年度和2011-2013年任期各出资企业的考核目标任务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毕拉祥代表市政府国资委与所出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在责任书上签字,并在签字仪式上讲话。签字仪式由市国资委副主任宋夕元主持。25户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毕拉祥在讲话中指出,实行经营者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是国资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国资监管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使经营业绩考核成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

  毕拉祥要求,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真研究、积极应对;要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充分把握政策影响,及时研究预案,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一是要深化经济运行分析,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较快增长。要综合运用企业月度快报、季度经济运行分析、重点工作调度和重要情况预警预报等手段,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和监控,对经济指标出现异常、大幅度降低的企业,要按照重大事项预警办法,向企业负责人提出预警进行督导,并与企业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二是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各监管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三是要强化监管企业审计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任中审计,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时,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出的企业资产状况不实、经营成果虚假、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企业经营者风险意识。坚持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者职务调整或任免紧密挂钩,对连续两年或任期到期没有完成年度或任期考核指标的企业经营者,视情况给予调整或免职处理;对连续三年亏损或经营指标出现非正常大幅度下降以及出现大幅度增亏的企业经营者,视情况进行调整。五是要加强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严禁违规兑现。对经营者薪酬按照“业绩上,薪酬上”的原则合理确定,绩效薪酬的40%根据三年任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兑现,不得提前领取。六是要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要切实维护好企业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宋夕元在主持讲话中强调,各监管企业要按照毕拉祥讲话精神和今年的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安排,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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