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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资委严格规范市指定公物拍卖企业申报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3-30

  日前,青岛国资委印发《关于申报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对2012年度公物拍卖企业指定申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确保公物拍卖工作公平、公开和公信,青岛国资委严格规范公物拍卖企业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2012年度青岛市公物拍卖的申报标准,将标准细化为企业规范运营、诚信度、持续发展能力、经营规模、社会贡献五方面。其中,申报标准除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注册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提高要求以外,首次引入企业诚信度和社会贡献两项标准,要求参与申报的公物拍卖企业获得过各级行政部门或同级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参与过公益拍卖、捐助扶贫、救灾、行业发展等公益事业活动,履行了缴纳企业营业税、所得税等纳税义务。

  下一步,青岛国资委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控申报标准,确保指定的公物拍卖企业符合申报要求,并逐步建立公物拍卖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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