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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资委布署2011年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1-03

  近期,南京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出资企业监事会2011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集团监事会从10月14日开始对各出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是出资人加强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今年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是每个监事会选择1—2家重要子企业,对其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策及其执行情况、领导人员履职情况、对外投资、担保、捐赠、委托理财、证券交易、资金拆借、资产处置、资产租赁、不良资产核销、产权变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职务消费、合同管理、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管理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监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要在深入检查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客观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准确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针对性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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