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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成功行使优先购买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0-19

  日前,在福州市政府的领导下,福州市国资委统筹运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福州以750万元的价格优先购买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处置的福州市三家企业(即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电容器厂、福州市无线电元件五厂)的债权,本息合计2795万元(本金1250万元,利息1545万元),本息清偿率仅26.8%,为福州企业改制、改革和盘活土地(约14亩)提供了有力保障。事前,福州市国资委在获知东方资产公司拟公开转让782笔涉及福州市区的债权信息时,及时做好告知8家行业主管部门及14家所出资企业、摸清债权基本情况等工作,确保该市对可购买的债权履行优先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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