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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完成市直企业脱钩改制阶段性任务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8-11

  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通过整体划转、清算注销、民营化改制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市直18个部门、51户企业和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在51户企业和单位中,整体划转市国资委13户,清算注销13户,民营化改制15户,已安置职工成立留守专版处理遗留问题10户、共安置职工10592人,其中22户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全部注销。其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挂帅的脱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22名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脱钩改制工作。各主管部门作为脱钩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部门脱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分级责任人130多人,形成了脱钩改制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统一政策,完善配套办法。制定了《宜昌市直机关所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脱钩改制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关于做好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程序》等配套的政策和办法;举办了脱钩改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市直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是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程序。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中介机构选聘关、评估结果确认关、产权进场交易关、资金管理关,规范了操作程序。

  四是深入调研,精心论证方案。市脱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工作专班深入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改制企业,对改制方案逐项研究论证,指导改制企业修改完善改制方案。

  五是有情操作,妥善安置职工。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做到了“三个坚持”:坚持职工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启动改革程序,坚持职工安置方案不通过的不启动改革程序,坚持职工安置资金不落实的不启动改革程序。共筹措资金2.9亿元,使全部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并确保原有职工上岗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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