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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积极推进大国资建设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8-11

  近几年来,湖北省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王勇主任“一盘棋、一家人”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国资”建设,促进了国有经济大发展,全省国有企业呈现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效益提高、贡献增加、控制力及影响力增强的良好态势。2011年6月末,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626户,仅占全省工业企业户数的6.5%;但资产总额12403.75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9.92%,同比增长11.51%;所有者权益4666.09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6.34%,同比增长10.81%;累计完成增加值1527.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008.03亿元、实现利税622.92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38.93 %、41.06 %、53.85% ,同比分别增长9.8%、15.57%、6.53%。湖北省推进大国资建设的做法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2011年7月30日,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上,湖北省国资委作了大会典型发言。湖北省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加强指导监督,完善“大国资”的体制构架。湖北国资委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从2006年起连续五年举办全省国资研讨班,旗帜鲜明地提出国资监管机构“市州要单设、县(区)有人管”,有效引导了新一轮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了“大国资”的体制构架。全省130个县级以上行政单位中有125个明确了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从事国资监管工作的人员1559人。全省13个市(州)和4个省直管市(林区)中,共有12个市州单独设立了国资委;全省112个县(市、区)共设立国资监管机构107个,其中独立设置国资监管机构的有5个。省和绝大部分市(州)基本实现了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大部分县(市、区)探索建立了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于一体的全覆盖的国资监管体制。2010年末,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资监管机构共监管国有企业960户,总资产7254.59亿元。

  第二,加强国企改革,培育“大市场”的竞争主体。湖北省国资委积极实施国企改革再攻坚,培育了一批适应“大市场”的竞争主体,提升了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按照“抓大放小,扶优汰劣,合理流动,有序进退”的原则,确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形式,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性、基础性、战略性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对管理团队经营能力较强、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完全市场竞争性企业,在管理层和职工参股、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在重要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主动进入,实现战略控股;在竞争性领域的一般中小企业国有资本主动退出,实现民营化。目前,全省列入规划目标的50户大型国有企业和100户国有骨干企业的改制任务全面完成;地方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已有10302户中小企业实现了民营化,总体改制面达到97.23%;共款打包处置国有企业不良金融债权617亿元,核销金融机构不良债权155.4亿元。企业脱钩改制进展顺利,省直机关所属166户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划转资产300多亿元,省级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宜昌市企业脱钩改制阶段性任务完成,襄阳、黄石、黄冈、咸宁、十堰等市(州)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取得积极进展。调整重组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6月末,全省汽车制造、能源电力、钢铁、化工、电子设备等资产规模分别为3410.17亿元、3162.88亿元、2381.23亿元、515.97亿元、457.22亿元,五个行业资产总额合计9927.47亿元,占全省国有工业企业的80.04%。2011年6月末,湖北能源集团公司等6家省属重点企业资产达到1154.2亿元,占全部省属出资企业的59.02%;省属九大板块企业总资产达到了1287.4亿元,占省属控股企业的88.5%。

  第三,加强平台建设,激发“大资源”的配置效率。湖北省国资委站在战略的高度,牢牢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湖北省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机遇,推动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11〕14号),明确了功能定位,理顺了管理体制,完善了治理结构,建立了补偿机制,规范了经营管理,通过平台引领资源配置、有效放大国有资本,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激发了“大市场”的配置效率。省级的联发投、鄂西圈投、交通投、长江投、高新投等五大投融资平台发展势头良好,投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2011年6月末,五家省级平台公司合计注册资本76.7亿元(其中省政府出资47.5亿元),资产总额610.86亿元,净资产203.4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7%;累计完成投资523.32亿元,累计带动社会投资1072.13亿元,累计融资373.99亿元。武汉、黄石、宜昌、襄樊、荆州、荆门、黄冈等地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运作不断规范,国有资本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有力推进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6月末,全省市(州)44家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总额2912.34亿元,净资产956.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17%,累计带动社会投资4000多亿元。

  第四,加强与央企对接,凝聚“一股劲”的发展合力。湖北省国资委立足长远,大力推进与央企战略合作,凝聚了“一股劲”的发展合力。今年1月21日,我委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以现金33.63亿元增资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出资比例49%,成为第二大股东;湖北能源集团继引进长江电力31亿元战略投资,实现整体上市后,又与中广核合资750亿元设立核电公司,与华电、国电公司合作,投资500亿元开发能源项目;鄂钢与武钢重组,武钢投巨资帮助鄂钢进行产品更新换代,新上了冷轧、热轧两个大项目,实现产品和技术的提档升级,营业收入和经济效益翻番;荆襄集团引入中海油战略控股,由亏损大户变成了地方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还引入武钢、东风、三江航天、三峡集团、葛洲坝、湖北中烟、中建三局等9家在鄂央企入股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借力地方资源整合平台发展壮大。3月5日,由省政府主办,湖北省国资委承办的“2011湖北—中央企业共谋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70多家中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论坛,达成了一批新的合作意向。截至6月末,湖北省与央企对接合作项目达249个,投资总额5394亿元。

  第五,加强法制建设,构建“一盘棋”的制度环境。湖北省国资委十分注重国资法制建设,通过制订和推动出台具有全局意义的政策法规,构建了“一盘棋”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6月末,全省省、市(州)两级国资监向机构制定或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法规365件,其中:省国资委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85件;代起草报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达20件;起草后报省政府颁布实施的政府规章1件;起草后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1件。特别是国资监管的地方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011年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学习借鉴在鄂央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经验,明确将出资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列入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序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6月末,全省注册备案的企业法律顾问达2175人,在鄂央企和省出资企业已实现法律事务机构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在鄂央企的先进典型,营造了遵守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合规文化氛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3家在鄂央企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等14家企业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第六,加强国企党建,营造“一家人”的和谐氛围。湖北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国企党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国企党建工作,增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了“一家人”的和谐氛围。坚持将在鄂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建统一纳入,统筹考虑,共同推进,构建了国企“大党建”制度体系;坚持党建为发展提速,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将国企党建工作融入发展之中,形成了 “大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形成了“三分离、两融合”的企业“大党建”的领导体制。2010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共有基层党组织15194个,组织体系实现了全覆盖。整合党建资源,全面开展中央、省、市、县国家出资企业“党建对标、四级联创”活动,提升了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国有企业良好形象。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推广了《湖北省国资委以九大板块建设为载体,促进省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湖北省国有企业以“五个结合”推动创先争优》的经验。在2010年全省“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中,56户在鄂央企和省出资企业与156个农村党组织结成对子,投入帮扶资金1667.73万元;在支援汶川抗震救灾中,湖北省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企业捐款突破2亿元,党员交纳“特殊党费”4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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