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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二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7-06

  近日,厦门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厦门市“十二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标志着《厦门市“十二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动实施。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国有经济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突出强优发展、突出主业发展、突出创新发展、突出为民发展。规划同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国有经济将要实现的五大发展目标:一是到2015年,力争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指标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二是布局结构优化、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三是企业实力增强,培育主业突出、营业收入超千亿的强势企业2家、超五百亿的优势企业2家、超百亿的骨干企业7家,进入中国企业综合和制造业500强的企业10家;四是体制机制创新;五是企业发展和谐。

  规划还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六项任务,即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企业和谐发展和加强对区级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等。

  该规划为未来五年厦门市国有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的实施,对推动我市国有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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