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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资委不断加强机关干部法制培训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6-02

  一是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按需施教。组织负责行政复议、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的人员参加市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培训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任的科、处级干部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和任职培训班,使其较系统地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认真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培训集中强化培训。每年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进行专题法制讲座。五年来,先后邀请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来我委进行了16场次的法制讲座,专题讲授了《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务员法》、《会计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参训人数达2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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