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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资委引导市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5-03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拿出1.64亿元,为市属国有特困、破产关闭、改制未预留费用企业的25258名离退休职工发放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为3186名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二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交运、公交、港口、机场等窗口单位,提升服务质量,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市管企业整体文明水平。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活动,引导广大国企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举办以“回顾‘十一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发展前景”为主题的图文展览,开展国资系统岗位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充分展示市管企业良好精神风貌。组织编印企业文化名录,汇集国企文化精髓,挖掘企业文化底蕴,宣传企业文化精神,凝聚企业原生动力,激发职工爱企奋进、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环保责任事故的发生;落实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任务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绿色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走向社会举办慈善事业。先后投资1000万元,高标准建设企业纪念林。拿出专项资金建设“关心下一代”示范点。积极参与“爱心捐助”活动,自2006年以来,累计捐款近3千万元,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骨干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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