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青岛国资委“四项措施”确保做好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4-12

  2011年青岛市“两会”结束后,青岛国资委共收到大会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为确保做好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青岛国资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办理力度:

  一是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根据会议确定事项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

  二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部门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承办的3件主办件全部确定为领导重点督办件,将由委领导进行督查,并亲自带队向代表委员进行面复,推进重点督办件的办理落实。

  三是要求各责任处室深化“双互动工作法”,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办理互动,利用各种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了解办理动态,实现整个办理过程的透明化、互动化,让代表委员理解在办理之中、满意在答复之前,使办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贴近民意。

  四是将主办、协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处室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处室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以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