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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17

  资产评估是发现国有资产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环节。苏州国资委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坚持评估程序合规性和结果合理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把资产评估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

  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评估企业须承诺所提交的材料是全面、完整、准确的,不得隐匿资产,防止出现资产漏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对资产评估过程加强监管,从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到合理选择评估方法等,规范评估行为,使中介机构中立、客观、公正执业,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完整、准确。

  三、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审核。评估结果必须公正地反映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严防过高或过低评估资产的现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有效地实现和维护国有权益。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均能规范操作。据统计,2008和2009年两个年度共核准和备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38项,涉及净资产账面值104504.23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25198.17万元,评估增值20693.933万元,平均增值率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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