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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资委提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8-20

  根据苏州市政府统一部署,苏州市国资委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日前顺利完成清理任务。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委分管领导亲自作工作动员和任务布置,委主要领导多次关心并听取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委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小组,负责统一推进清理工作。二是吃透政策。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及《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等,了解、熟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清理工作打好政策基础。三是明确责任。根据委实际情况,明确政策法规处为清理工作的牵头处室,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清理项目的责任处室;对涉及到多个处室的,同时明确主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四是通力协作。由于各处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整个清理工作提前完成提供了有效保证。

  根据清理结果,凡涉及以苏州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件,其中2件修订,1件继续实施;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件,其中1件废止,3件继续实施。与此同时,我委还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同步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委内设部门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其中1件废止,24件继续实施。我委的清理工作已提前两个多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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