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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出准入禁令:非房地产主业国企禁入楼市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7-22

  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文件,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在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中,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山东省要严格把握商品房用地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同时,山东省还要规范住房用地出让条件监管,严格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土地出让成交后不得改变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确需改变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供地。

  山东省业内人士称,省国土资源厅的这一政策,将有强大资金势力的非房地产主业国有企业限制在土地市场之外,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土地市场的非理性竞价,有助于建设用地价格恢复到合理区间,进而遏止房价继续上涨势头。

  省国土资源厅还要求,山东省各地应加强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计划指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块,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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