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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启动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发布时间:2010-07-14

  甘肃省社会团体和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启动

  甘肃省纪委、监察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甘肃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标志着甘肃省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其中,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省内支柱型国企以及有群众举报的企业或单位都将是治理重点。这是记者7月13日从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已经开始了一年多,并已清理出了“小金库”699个,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我省首次将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纳入整治范畴。

  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范围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凡社会团体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检查清理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个社会团体“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社会团体“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往年度。治理重点:行业性社会团体、有政府资助和财政拨款项目的、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

  此次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包括: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受托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重点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和支柱地位的企业或单位;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或单位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企业或单位等。

  据了解,“小金库”举报电话:0931-8891044;举报电子信箱:gsxjk01@163.com;举报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10楼。

  有关人员介绍,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收到了多起“小金库”的线索举报,截至目前,一些重要举报线索相关部门正在核实查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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