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盐城市国资委新“三定”方案获批准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6-01

  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盐城市国资委新“三定”方案已经市编委和市政府批准。新的“三定”方案明确市国资委为政府工作部门,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等。市国资委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业务处、企业资产管理处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