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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资委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

文章来源:大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5-20

  为了贯彻落实3月17日召开的大连市国资委系统2010年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9年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和深化、拓宽产权登记工作,最近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的通知》。通知中不仅对2009年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而且要求有关企业在产权登记的基础上,编制企业产权组织结构图,同时确立从2010年起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市国资委产权处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市国资委监事会纪跃主席出席了会议。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监管一项基础工作,拓宽和深化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是客观形势的需要,是集团公司再上新台阶的需要,是市国资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项重要举措。

  一、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是维护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需要。产权登记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企业的'户口薄'是界定国有资产边界和归属,明确出资人权责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了产权登记基础性、清晰性、完整性和服务性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在产权多元化今天,搞好产权登记尤为重要。在产权登记基础上,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目的就是强化出资人的职责。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的职责,二是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出资职责。按照《公司法》规定,出资人主要职责是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权和收益权。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维护好出资人的权利就首先必须掌握出资企业的情况。通过产权登记,通过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我们就会了解很多情况,获得很多数据。

  这次《通知》中布置的工作只是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内容之一。今后我们还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帮助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和履行职责。我们还要搭建一个平台,交流集团公司在产权登记和对下属企业管理,履行职责,好经验好做法。集大家智慧,把这项工作做实、做深、做出效果。

  二、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是掌握国有资产布局和调结构的需要。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关政策规定,凡是占有国有资产企业都要进行产权登记。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无论投资到哪,都要进行产权登记。每年各级国资委都要进行产权登记资料汇总和分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资产分布和结构。同样对一个集团来说,通过产权登记可以看到本企业资产分布状况,建立起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后,我们还能够随时掌握每个行业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每一个二级企业效益情况,我们还要搞些专题调查,这样就为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加大了国有经济调整和企业重组力度。产权登记工作在这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要实现双5000亿发展目标,要保增长、调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前不久召开的2010年市国资委系统工作会议上,王春主任在报告中提出,国资委今后要重点发展六大板块。依据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反应的情况,在产权方面我们要支持帮助发展壮大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放开退出一批。今年我委还要对企业部分非主业资产实施剥离,通过盘活、运营闲置、低效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成果要用于和服务于保增长、调结构战略部署上。

  三、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是培育新的增长点、防止国有资产和权益流失的需要。通过企业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能够比较全面的了解一个集团,能够立体的了解一个集团,进而找出一个集团内在潜质。一个再平常的集团也会有亮点,也会有优势。发现有亮点有优势的企业,我们将积极向委领导汇报,和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政策、资金、人才方面的支持,帮助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存量吸收增量,融资上市,做强做大。今年我委还要加强企业内部改革,对具备条件的二级子公司,可采取股份制、租赁或出售等多种形式,转变机制、增强活力。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我们还要把从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中掌握的情况,运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工作中去,做到'知企业困,解企业惑'对症下药,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通过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我们的目的就是促进集团公司更多关注下属子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制度,搭建一个合理法人治理结构,经常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把子公司培养成为集团公司的利润新增长点,防止变成资产和权益流失的漏斗。

  四、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是评价和考核集团公司工作的需要。现在集团公司实质上有两项职责,一是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另一项是作为出资人对下属子公司管理。这一点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能相近。有些集团公司本部没有多少业务,没有太多资产,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资产都在子公司,这项职能就是显得更加重要。生产经营的好坏会很快很直观反映出来。而对子公司的管理,特别对控股、参股公司管理,按照现行体制及财务会计核算方式,不是马上能够反映出来。有些问题会被掩盖起来,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矛盾积累下来,爆发后就会把集团搞垮。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迅速、有效的产权管理体系,来评价和考核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通过产权动态监管体系能够随时掌握母公司的权益和子公司管理和效益变动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集团公司要成立全资公司、投资控股、参股公司的事项。企业做的可行性分析方案都很好,投资的实际效果如何都很难把握,短时期也很难衡量。通过国有产权监管体系,我们可以看到企业以往的投资效果如何,管理水平如何。

  在对下属企业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有的集团做的比较好,有的集团遇到一些困难,甚至无从下手。我们这次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实质上也是给集团公司一个工作路子,一个抓手。以后我们还要陆续出台一些指导意见、政策、组织交流经验。希望各集团能以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为契机,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好,克服困难,把这项工作做好。为实现市国资委系统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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