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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国资局采取六项措施强力推进国资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5-10

  一是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使国有资产收益在非税收入中的比重稳步增加。

  二是加大对改制破产企业终结和改制企业的审计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会计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对改制企业、破产企业进行收支审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在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工作中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企业出现新的不稳定。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国有企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为滕州市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对于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企业随意处置资产、随意对外资产投资、担保以及流动资金第三产业无偿占用、财务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完善企业基础管理。

  四是精心汇录,扎实做好国有出资企业会计报表工作。滕州市国资局每月定期汇录国有出资企业会计报表,全面、及时掌握国有出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滕州市国资局作为出资人应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五是不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加强业务、政策学习,特别是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方针,分别对上级各部门颁布的文件和滕州市委、市府制定的文件,按照学习制度进行梳理、学习,掌握其精髓,领会其要领。加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机关八项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先进性学习成果,全面完成学习任务。

  六是创新监管方式。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依法行权履职,修订完善强化各类监管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贯彻落实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加强产权转让管理,确保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并努力实现价值最大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落实监事会当期监督制度,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进一步完善财务动态监测体系,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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