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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4-27

  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及改制上市工作步伐的加快,国有股东主营业务资产逐步向所控股上市公司集中,并将最终实现整体上市,所控股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国有股东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国有资产监管的重心也将逐步转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运行情况、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加强并不断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促进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山东省国资委在全省积极推进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和省管企业分别负责本地区、本企业范围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的组织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季(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基本信息、主要指标、股东情况等,通过信息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填报,以达到动态监控的目的。目前,山东省地方属41家上市公司(不含青岛)已全部纳入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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