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青岛国资委2009年实现行政零复议和行政零诉讼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1-13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牢牢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定位,按照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履行职责和推进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009年,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具体措施,规范相关审批和文件制定程序,打造阳光政务等,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实现了全年行政零复议、行政零诉讼,使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