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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资委明确2010年工资管理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1-11

  日前,南京市国资委召开了出资企业工资管理工作会议,布置2010年度企业工资管理工作。国资、交通、医药集团和三桥公司作了交流发言。副主任唐文彬出席会议并对工资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明确,2010年各出资企业工资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一是按照“谁核定谁清算、先审计后清算、既挂盈也挂亏”的原则,对企业2009年度的工资总额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清算。

  二是企业按照“工效挂钩为主、工资预算为辅”的原则,以上年工资清算为基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指标,申报2010年度的工资总额方案。

  三是改进和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和谐企业经营者与其它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

  四是继续实行企业年金的年度核定制度。按照国家、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国资委的有关要求,严格企业年金的执行范围和标准,规范审核程序。

  五是按照出资人的监管需要,统计企业的人工成本和劳动工资的基础信息数据。

  六是执行《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登记制度。企业所有工资性支出都要通过基本银行账户办理,经《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登记核定后使用,做到“一企一册,规范记载”。会上,国资、交通、医药集团和三桥公司针对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职工薪酬和工资预算等方面的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受到广泛好评。

  唐文彬在总结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09年度工资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 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工资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加强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对集团本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力度,建立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内部分配办法。2、扎实抓好工资管理的四个环节,抓好工资管理中的“方案审批、使用监督、结果清算和信息统计”工作,确保工资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各集团要加强对子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规范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做好对企业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管理,真正形成工资管理工作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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