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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国资委三项措施强化业绩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1-05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做到考核办法与时俱进,奖惩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扬州市国资委积极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抓手,来促使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国有资产有效监督,国有经济做大做强,考核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为建立“强激励、硬约束”考核机制,05年扬州市国资委成立后,就制定了《关于部分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实施意见》;为积极、有效防止经营者其经营行为短期化,只注重当年效益而忽略长远利益,07年又将年度与任期考核有机结合,力求考核长久长效;为进一步做好09年度考核工作,扬州国资委又及时研究、出台了两个文件:一是《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的意见》,二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企业绩考核指标的意见》。

  二是细化考核方法。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搞好企业业绩考核工作的关键。根据企业类型、行业特征、资产特性和营运特点等,我们合理设置了考核指标。对企业利税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基本指标,全面进行硬环比;为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加大投入,我们设立投资完成额指标;为促使企业降本增效,设立了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指标设定做到既促使企业重视盈利能力,更要注重长效发展。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一)年初,结合企业上年指标完成情况,客观确定考核目标,签订责任书。(二)根据审计结果,职能处室进行先期初审和测分,经国资委行政会议研究后,然后报市业绩考核评审小组审核,最后报市政府审批。做到年年签订责任书,年年实施奖惩兑现,业绩考核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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