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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国有产权管理实现三个100%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2-08

  新形势下如何维护所有者权益,将《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落到实处,宜昌市国资委围绕国企改革与发展,细化、实化产权管理措施,使国有产权管理实现三个100%。

  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把维护所有者权益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大事来抓,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为重点,按照“有限、有效、有为”的原则,狠抓产权基础管理工作,一是抓好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检查,认真办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变更和注销登记,并抓好国有股权调查统计及汇总,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股本稀释;二是抓好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客观真实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状况;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资产处置,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实施国有资产处置;四是按照同股同利原则抓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做到年年有国有资本收益计划,年年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入库。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现已连续两年实现三个100%。即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率达100%,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率达100%,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入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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