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莆田市国资委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文章来源: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7-28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各监管企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季度组织对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