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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资委出台措施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6-11

  一要健全大宗物资购销和项目招投标管理体系,努力保障降本增效。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实行集中采购,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加强对权属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的指导和监督。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保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以销定产、降低库存,加强大额资金的调度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创新型融资工具,切实强化企业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管理。

  三要强化预警监测,提高企业应对危机能力。对2009年预算执行环节的业务和资金两个方面实行重点控制,加强销售成本、管理费用控制,切实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运营情况分析,并密切关注子企业经营状况;从资金供给、资金投放、债务风险水平等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

  四要积极谋划,审慎投资,促进发展。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谋划和筛选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与支持的投资项目;以短期增加利润增长点、长期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完善和优化业务布局。

  五要苦练内功,加强管理,夯实发展基础。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认真做好企业生产诊断分析工作;重视科技创新,突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

  六要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建立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

  七要防范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安定稳定。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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