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广西检院与国企联合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09-06-01

  据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建设和准备开工的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对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三家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自治区检察院和三家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决定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与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要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调查研究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信息交流、调查研究等方式共同开展工作,共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要积极向企业提出完善教育、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配合和推动企业在预防工作中做到重点预防和全面预防相结合、预防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和预防单位犯罪相结合,特别是要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从管理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入手,重点检察挪用公款、贪污、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预防效果。企业要预防在前,把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已出现的腐败问题,要善于查找根源,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堵塞漏洞,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落实预防措施,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在启动仪式上对全区检察机关提出了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