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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确定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6项重点

文章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09-02-26

  从2月24日召开的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内蒙古已确定今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6项重点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讲话。

  这6项重点工作是:把握经济形势变化,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努力保持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大型国企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努力构建企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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