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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对省国资委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文章来源:辽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2-09

  2008年12月24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在省国资委关于2009年度省属企业经营业绩指标核定的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辽宁省属企业一定要走在保增长的前列。2009年1月6日,陈政高在省委重要情况报告《2008年省属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在逆境中发展壮大》上再次作出肯定去年省属企业取得的成绩,并要求继续努力,在保增长中起到支撑作用的重要批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陈政高重要批示精神,2009年2月2日,春节上班伊始,辽宁省国资委召开机关大会,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左大光同志传达了陈政高省长重要批示,并就省国资委落实省长批示精神,全力推进省属企业“保增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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