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福建国资委对出资企业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2-26

  一要继续推进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在对前一阶段改革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基础上,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确保完成三年权属企业改革工作任务。

  二要积极推动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生产有序、安全稳定”,确保整合重组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三要认真学习领会《劳动合同法》,既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又强化企业的管理。

  四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海西应先行,国企走前头”为活动载体,以改革促发展,把握当前保增长、扩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快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