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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企廉领导小组三措并举加强国企领导人员管理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0-29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常州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从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一是使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掌握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深入理解七项要求的内涵;二是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重点把握好七项要求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要求;三是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结合实际进行警示教育;四是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职工了解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取得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加强民主监督;

  二、自查登记、审核认定。以各级领导人员为重点,组织对照七项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企业各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人员登记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签字。

  三、检查纠正、源头治理。一是对领导人员登记的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或制订纠正的计划和期限。对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或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认定和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作出统一规范。二是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等要求,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从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能否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等方面严格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从机制上保证七项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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