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天津市国企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国资监管得到加强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08-10-09

    天津市国资系统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立足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加强国资监管,推进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按照“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2004年6月,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市国资委。4年来,市国资委指导18个区县全部建立了国资监管机构,完善了市区两级国资监管体系;积极搭建出资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的国资监管三层架构,明确了各层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初步建立了全市国资监管“两级所有、三层架构”组织体系,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责任考核体系、产权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围绕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编制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十一五”规划纲要》,推进和实施了一系列企业调整重组。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国有资产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比重由69%提高到75%。相继有315户国有企业东移搬迁改造,建成了一批新的产业基地,成为支撑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骨干力量。同时,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集团公司脱颖而出,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由13家增至18家,占全市百亿集团总数的66.7%;19户市属国有企业进入2008中国企业500强,占全市入围企业的76%。

    国有企业改革成果显著。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截止到2007年底,8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91%,比国资委成立前提高49个百分点;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劣势困难企业退出步伐明显加快,累计退出困难企业608户,42.15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4年来,随着国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完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调整重组力度加大,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增强,国有资产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运营效益明显提高。截至2007年底,国有企业户数减少了1086户,减至3331户,减少24.6%;资产总额达到9268亿元,增长1.2倍;所有者权益达到3341亿元,增长1.3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12亿元,增长1.2倍;利润总额达到138.5亿元,增长2.1倍。

    国有企业在保障供给、平抑物价、安置职工就业、城市公益性建设,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累计创造就业岗位20万个,并在人才队伍建设、关心职工生活、构建企业文化等方面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