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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国资委突出四项重点切实做好国资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9-03

  一是强化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总结和完善制度体系。年内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出台监管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审计、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认真落实评估管理政策规定,推动收益现值法在评估工作中的应用。探索建立国有产权监督体系,对企业投融资、重组改制、清产核资、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等重大问题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约束、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二是提高国企改革改制质量。对“三无企业”根据改制成本的筹措情况,采取破产、关闭、清算、注销等方式,适时进行改制;对正在破产或改制的企业,按照改制程序和破产清算的相关规定稳步推进;对于改制完成职工权益未兑现的企业,及时排查已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改制企业及时保障职工权益。

  三是培植壮大国企规模。重点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受让、质押等行为。

  四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三帐一体”管理体系,实现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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