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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资委规范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持股情况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7-01

  山东国资委近日下发的《关于报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持股清理规范情况的通知》规定,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持股已经规范、清理的,要求规范、清理过程中避免弄虚作假、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稳定的措施,每户企业规范、清理的决策过程,作价依据,实施方式等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研究分析,并书面上报省国资委。对尚未规范、清理的,要求省管企业在逐户落实领导人员和职工持股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报送所制定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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