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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成立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4-08

  “我们要有效防止、减少和遏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7日下午,昆明市检察院和市国资委联合成立昆明市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这是昆明迄今为止设立的参与单位最多、规模最大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市国资委主任马凤伦在成立大会上如是强调。

  昆明市国资委监管的30余户国有企业悉数纳入这一机构之中。该委员会将重点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主要人事任免等最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构建监督体系。

  据了解,从2003年到2007年,昆明市区两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7件,其中涉嫌贪污罪的85人,受贿罪的60人,行贿罪的14人,挪用公款罪65人,私分国有资产犯罪3人。

  “这充分说明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有一部分人在经济大潮中迷失了方向,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为了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建立昆明市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滕丽在会上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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