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江苏省国资委切实做好2008年度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提方案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3-20

  为利于省属企业做好年度经营管理工作,2008年度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仍实行总挂总提办法。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决定对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总挂总提比例实行年初预定、年终前正式核定、年终后按年报审计结果和核定比例清算工资总额,省属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这项工作。一是编制企业工资总额预提方案。企业根据200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围绕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预先编制2008年度工资总额预提方案,主要是预先提出2008年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比例。二是企业实现利润与工资总额挂钩的预提比例,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分档核定挂钩比例。三是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对核定提取的工资总额大于实发工资的结余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金,结转以后年度使用,做好以丰补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