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青岛国资委坚持“三个到位”促进产权交易的规范化运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2-26

  一是法规落实到位。相继出台《青岛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本金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企业出资和担保、境外资产监管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二是服务配套到位。开展“一站式”服务,实施产权咨询、产权拍卖、产权公证等一条龙运作。目前,青岛市实现了国有产权100%进场交易的目标。三是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加大产权监管的稽查力度,对入市交易的国有产权及市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程序的执行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披露情况、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国有产权转让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