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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资委制定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工作规程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1-09

    为加强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近日,无锡市国资委按照制度强化监管、程序规范行为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国资委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对外派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外派人员应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服从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总体目标的前提下,以服务促监督,帮助监管企业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董监事工作的优质高效。一是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外派人员应严格遵照专业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工作台帐,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二是执行工作报告制度。为保障国有出资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变动等重大事项情况,外派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定期进行工作报告。三是实行工作考核制度。董监事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考评与监督,并向市国资委提出对外派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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