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试行办法》出台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3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根据《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近日湖北省国资委出台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公示的范围、对象、内容、程序和公示结果的处理等内容。企业评估公示范围主要是涉及企业改制、对非国有单位投资、国有股权转让给非国有或不特定对象等经济行为。公示对象主要为资产占有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职工及其他知情人员。《办法》的出台,对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评估机构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执业,保障资产占有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保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合法、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积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