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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资委组织省属企业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0-10

  江苏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贯彻落实,近期采取了四项举措:一是印发通知,要求省属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二是开展调研,了解、宣传省属企业在学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用工的意识,强化依法用工基础管理,抓紧做好过渡期的自我检查和完善工作。三是开展培训,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了省属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增强了企业劳动工资部门工作人员有效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能力。四是进行普查,重点是企业劳动用工的构成(用工方式)、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劳动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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