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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国资委健全六个体系加强国资监管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9-30

  一是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制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5个方面对国资监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是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2006年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兑现;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1户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三是健全企业财务状况动态监控数据体系。规范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递进式”动态监控报表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情况。

  四是建立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重大行为和事项的审查、管理,对5笔担保行为和6个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或批复。

  五是健全企业产权管理体系。完成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做好企业产权划转,按规定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对审计、评估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强化中介机构质量管理;坚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是健全资产收益监管体系。制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办法;科学核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指标,上半年收缴国有资产收益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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