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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资委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9-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交流推进会议精神,巩固软环境建设“二次革命”成果,拓宽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渠道,市国资委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监督员主要来自人大、政协、纪委、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各监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他们的工作性质与国资部分有密切关系,自身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此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委机关自身建设和全市国资监管工作水平,为树立国资监管部门诚实守信、依法履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优良服务的良好形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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