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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国资委开展市直工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调查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9-26

  近期,泰州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市直工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了解现阶段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和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工作情况、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去年3月底,全市13家市直工业企业中仅有陵光、梅兰等2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10家企业建立起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直工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6.92%。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比较好的企业,都已建立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也就工资支付办法、企业最低工资等进行了协商,建立起了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改制的企业则从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入手,协商确定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办法。无论是哪种情况,在开展协商的过程中都注意按照《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的协商程序进行了协商。一年来,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普遍增幅达8-10%,并适时调整五金缴纳基数;效益一般的企业也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也能做到以劳动部门提出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指导线。

  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市市直工业企业工资协商三大机制,仅有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构建较好,而工资分配监督机制还未完善。下一步将指导市直企业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力度,建立健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办法、工资支付制度等进行协商共决的机制;让企业改革发展的利益为多数职工群众所共享,使职工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标准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提高而提高;工资分配支付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渠道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将企业民主管理的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率达100%的目标顺利实现,为构建和谐企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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