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宜昌国资委要求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3-07

宜昌国资委要求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工作

  近日,宜昌市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工作。《通知》指出,自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30日开展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工作。该市所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都属于年度检查范围。年度检查的内容是: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是否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已办理登记的企业国有资本金到位或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及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因改制或整体转让国有股权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情况;其他应办理变动、注销和说明的事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国资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对管理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认真清理,确保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不漏办、不错办。经清理后,涉及应办理占有、变动、注销登记的,应申请办理相应登记。各县市区国资局应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年度检查登记软件报市国资委,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所属企业可直接到市国资委申请办理相应登记。

  《通知》强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是国家依法确认国有产权归属的行为,也是每个占有国有产权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主管部门、各企业应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登记年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清理,凡属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都应办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后,对仍不办理登记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