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黑龙江145户国企将关闭破产 就业新起点计划安置29.7万职工

    发布时间:2006-11-20

黑龙江145户国企将关闭破产 就业新起点计划安置29.7万职工

  今后三年,就业新起点计划将针对职工不同情况,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需要安置人员提供服务

  11月17日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后三年,国家将对黑龙江省145户国有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有29.7万名职工需要安置。为此,从今年10月起至2008年年底,黑龙江省开始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需要安置人员提供服务。

  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将组成再就业服务组进入关闭破产企业,针对职工不同情况分类提供帮助。企业职工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后,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在享受就业新起点计划提供的各项再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的同时,仍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以及享受相应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政策。

  据悉,在实施新起点计划时,已参加企业重组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将被提供以下帮助:确定培训项目的职工,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未确定培训项目的,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寻找帮助,尽快确定培训项目,参加免费培训;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组织专场招聘会,或通过劳务输出形式组织和引导服务对象异地就业。

  对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统一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整体规划中,按照政策规定,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继续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