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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国资委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6-14

滨州国资委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滨州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为基本指标和辅助指标。基本指标为实现利税总额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两项。辅助指标为总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三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期结束后,市国资委审核确认考核与奖惩意见。企业在全额上缴市国资委、财政局核定的考核年度国有资产收益后,绩效年薪的60%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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