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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元副主任在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江西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5-08

同志们:

  这次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开了一天半,由于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赣州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会议期间,永发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对去年以来的产权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请同志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赣州市国资委、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省国防工办的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感到很受启发;大会还表彰了2005年产权登记工作先进单位,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工作树立了榜样。立刚、建红等同志还分别就《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等法规文件,给大家作了学习辅导。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大家都感到有收获,有启发。通过这次会议,更加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很多同志表示回去后要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按照会议安排,要我对会议情况作个小结。我刚刚接手产权管理工作,情况不熟,业务不熟。想借这个机会谈点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认识,也算是我对贯彻这次会议的意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方面。如何做好产权管理工作,我认为要讲“五句话”,就是:依法管理,严格程序,“阳光”作业,求真务实,探索创新。

  一是依法管理,把依法办事作为产权管理的最高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了制度创新、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目标,即“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为了达到这样一个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国有资产管理立法的进程。我初步查了一下,仅2003年底到2004年底,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产权界定、流转、保护方面的政策文件、规章就有10件。短短一年时间里,下达这么多的政策文件,足见中央政府对这方面工作的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止,国家出台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达17部,相关政策文件35件。这些法规、政策文件,是我们处理一切产权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逐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法律保证。

  只有按照政策法律规定处理问题,才能实现产权“归属清晰”;只有按照政策法律赋予的责任和权力履行职责,才能做到“权责明确”;只有按照政策和法律来保护国有资产,才能真正做到“保护严格”;也只有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促进产权合理流动,才能保护“流转顺畅”。

  依法管理是我们的神圣责任。产权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我们是国有资产的“守护神”,大家都感到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如履薄冰,是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表现。但是,常常怀着如履薄冰的心境,会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怎么办?就要借助法律的武器,为我们撑腰壮胆,有了法律做我们的后盾,就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

  依法管理是我们自我保护的“护身符”。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曾一度是社会的热点,群众关注的焦点。这方面的确发生过一些腐败案件,一些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卷入了这些案件,被拉下了水。痛定思痛,我们要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同时,保护好自己,也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办事,才能保护好自己。

  依法管理也是实现产权流转公平的重要手段。产权流转,最直接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最引人关注的是流转中是否公平。实现公平,也只有以法律为准绳。

  省国资委成立后,在省政府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的规章制度,这为我们规范产权管理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是初步的、探索性的,还要继续探索和不断完善。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任务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认真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在产权管理中坚决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面对新形势不断总结经验,大胆探索,把一些成功的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层面。我们说,国有资产管理极具探索性,我看关键是要在制度层面进行探索。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制度不好,坏人任意横行,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这次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有不少是实践操作上的任务,但更多的是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加以推进。各设区市国资委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产权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确保制度先行,管理有序。各出资监管单位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便于工作中有所遵循。

  二是严格程序,把程序规范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产权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对象都是直接的利益群体。一项资产评估,因为目的和方法的不同,可能使评估结果产生成百上千万的差异;一桩产权界定,有可能使被界定归属的一方一夜暴富。产权管理的任何具体行为都涉及直接利益,这些行为和利益,一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就合法化了。因此,我们的任何疏忽和大意,都会造成国有资产“合法”的流失。也正是因为如此,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性、政策性极强,“条条框框”多,在界定、登记、转让、变动中,手续多,程序多。

  我粗略翻阅过一些相关的政策法律,几乎每一个文件中都有一章关于操作程序的规定。我们行使产权管理工作职责中,一定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产权管理到位。我理解,所谓规范,最重要的就是规范程序,规范操作程序。

  1996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中,专列一章14条,对评估程序进行了规范。后来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产权转让、产权交易、产权登记等许多政策法规中,都专门有工作程序的规定。

  为了保证产权评估的公正公平,省国资委还对资产评估建立了公示制度。规定了公示时间、内容、格式和程序。

  这些都是保证国有资产做到依法管理的重要原则。只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才能够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实践也一再证明:侵吞、隐匿乃至巧取豪夺国有资产的行为,不少是从减少程序上打开缺口的。

  有的同志可能认为: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一些规定,程序过于复杂、繁琐,大大小小的产权变动,都要层层审核,层层批准。不错,看起来是有些繁琐,但正是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织就了一张密密麻麻的保护网,使国有资产不至于流失。

  也有的同志可能认为:程序太多,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实际上,效率是事在人为。越是不按程序办事,越是办不成事,办不好事,越是影响效率。

  三是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公平处理产权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阳光是腐败的克星。腐败就是霉烂变质,霉烂变质就是因为缺少阳光的照射。国有资产是人民的血汗,长期以来,由于权属不清,责任不明,出资人不到位,一度成为各种利益群体蚕食的“唐僧肉”,成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方面,在管理中确有死角,有流失的黑洞。另一方面是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不高,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测,使人们有担心,有疑虑。防止腐败,消除人们不必要的疑虑,最好的办法是让它公开。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把公开、公正、公平作为一条重要原则。省国资委作出决定,要求资产评估涉及企业改制、对外投资、产权转让等经济行为时,均应进行评估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此外,关于产权交易必须在省产交所公开进行的规定,产权交易信息公开披露,并规定公告期,资产评估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等等,都是公开透明的好办法,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力求在产权界定、登记、交易和资产评估等各个环节上,建立一整套公开透明的制度,用公开、透明来保证公平,用公开、透明来消除社会上对国资管理的各种疑虑。

  四是求真务实,在实践一线提高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指导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要有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要注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脚踏实地,对一些产权评估、处置项目,一定要亲临现场,实地察看,亲历亲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能满足于听汇报,看报表,查资料。处理问题时要有“现场感”。

  我过去长期在基层工作,没有工作经验。但有一个切身体会,就是凡遇重大事件的处理,只要有可能,都要到一线去,到现场去。这样,处理起来,就感到心中有数,也觉得更加踏实。

  我们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变动中的问题,也必须有一个好的作风,要尽可能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对类似土地、建筑物、在建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等重要资产的评估,如果不到现场,没有深刻的感性认识,就很难有更加接近客观实际的判断。同是一项在建工程,同是一处建筑物,不同的地段,相同地段而不同的周边环境,不同的使用功能,其赢利能力是有很大差别的。在敬老院门口和在歌舞团边上开个美容店,其收入差别是不言而喻的。同样,在学校周边和工厂周边开网吧,其赢利能力一定有差别。还有,同是在建工程,规划实施期和规划完善期的赢利能力也是有很大不同的。这些差别,都只有我们身临其境才能更强烈地感受得到,才能更加真实地发现评估的市场价值。

  我们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手中握有国有资产价值评估的最终裁定权,我们的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决定着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是否能够合理流动,是否能够真正发现产权的市场价值。决不能因为我们的粗心大意和工作失职而造成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

  五是探索创新,开创全省产权管理工作新局面。

  这次会议上,我们对今年产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就全省产权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具体到一个设区市,具体到一个企业和单位,则要联系实际进行贯彻。各设区市国资委成立时间先后不一,开展工作情况差别很大。有的设区市国资委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和产权重新登记等基础工作,从“打基础”进入了“上台阶”的阶段;而有的地市则还没有完成组建任务,还没有接触到产权管理的实质内容。所以,贯彻好这次会议,要把握好两点:其一,全省统一部署的工作要认真组织,按时按质量完成任务,涉及统一市场的问题要有全国、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比如,去年部署的产权登记换证工作,各地要尽快组织展开,尽快完成,并向省国资委汇总上报。关于产权进场交易问题,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省政府117号令有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各行其是。其二,对于不涉及统一市场方面的问题,各地要围绕着“三分开、三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要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力争有所突破。比如,在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性资产与行政机关分离等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胆试验。

  要注意应用好产权登记成果,认真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分析国有资产布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调整、优化的思路,为各级政府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当好参谋,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

  同志们,这次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前进,使我省产权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再次感谢赣州市政府、市国资委对这次会议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祝愿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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